来源:湘潭县一中 作者:湘潭县一中 发布者:郭良玉/微信ly1397678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5日 17:07 阅读次
湘潭县一中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通知
各位教职工、各位家长,同学们:
近期,南京爆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安徽、广东、四川、辽宁等省份出现关联感染者,少数感染者在我省有活动轨迹。7月28日,常德市武陵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7月29日,宁乡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均为四川省确诊病例的关联者,7月29日,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发现2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检测者,7月30日,我市雨湖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按照湘潭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紧急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01压紧压实责任
学校贯彻执行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实行党委班子和行政值班制度,确保应急渠道通畅。
02严格校园管理
我校体育馆暂停对外开放,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非必要师生均不得进入校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外来人员务必实名登记。
03严格人员管控
7月30日24时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潭,若离开湘潭市必须向学校报备,回潭后做好健康筛查。
出门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提倡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暴露史的师生员工,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告。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4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我县将于8月1日起正式启动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程共接种两剂次,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届时,我校所有无接种禁忌的学生请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同下前往集中接种地点(见后面接种点汇总表),因特殊情况不便到集中接种点的,就近接种。学生完成接种后,请报告班主任并填好表,学校进行日统计!
(1)目前15-17岁人群只能接种北京生物(成都生物、兰州生物)或北京科兴中维两个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请15-17岁人群根据辖区接种点公布的疫苗信息或学校、居(村)委会通知,前往有适合接种疫苗的接种点接种疫苗。
(2)学生务必要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前来接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并由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3)对于不能接种的同学需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学生在秋季开学报到时,将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我国使用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论证,为了保护您及家人健康,15周岁及以上无禁忌症的人群均可以放心接种,个人不承担接种费用。在此,我们倡议: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人群免疫长城,为彻底战胜新冠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稿:李雪 肖荣
编辑:李雪 陈芳
审核:齐国亮 胡来星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6 xtxy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东路302号 邮编:411228
湘ICP备16017832号 版权所有:湘潭县一中 公安备案 43032102000117